5月11日晚,安徽宿松县孚玉镇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火灾现场5人死亡。目前火灾死亡人员身份查明,省市消防部门和公安机关正在抓紧开展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宿松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正在紧张有序地安排善后等事宜。
11晚23时15分,宿松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群众报警称:孚玉镇一居民住宅起火。接报警后,宿松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消防大队和辖区孚玉派出所前往现场处置。消防大队和公安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全力扑火,在周边群众协助下,至12日零时左右,大火扑灭。经初步勘查,火灾现场发现5具尸体,财物损毁严重。经初步查明,火灾地点系宿松县孚玉镇大河村民主组一居民住宅,居住人系吴某某,女,32岁。
火灾发生后,宿松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救援。现场救援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公安、宣传、应急办及有关乡镇组成工作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省市消防部门连夜派员赶赴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经公安机关连夜查明,5具尸体分别为:居住人吴某凤,女,32岁,复兴镇人。殷某某,男,6岁,系吴某凤之子。吴某敏,女,20岁,系九江某学院学生;吴某燕,女,15岁,复兴镇某初中学生,两人系吴某凤外甥女。徐某某,女,15岁,系吴某燕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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