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国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8起。
一季度,全国有11个地区发生了重特大事故。吉林2起(其中特别重大事故1起)、贵州3起、黑龙江3起、云南2起、湖北2起、甘肃1起、山东1起、河北1起、河南1起、福建1起、四川1起。
一季度有20个地区和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西藏、重庆、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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