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18日起,北京市已经超过15年使用期限的老旧液化气钢瓶将开始回收报废,防止再次流转危害公共安全。市民或企业送缴老旧液化气钢瓶,将获得5元至30元不等的补贴。这是北京市首次出台液化气钢瓶回收相关政策。
市质监部门表示,目前北京市流转使用而没有注册的气瓶约有100万只,其中有部分已超出15年使用年限却仍存放在居民家中或被餐饮企业使用。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对于达到15年使用年限的气瓶报废处理必须由专业机构对瓶体进行破坏性处理,严禁报废气瓶经翻新流入社会再次使用。
从18日起,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所属68座液化气供应站将全部开始废旧钢瓶回收工作。市民可就近将废旧液化气钢瓶送至站点进行有偿回收。市液化气公司将根据市质监局的规定支付回收费用,其中5千克钢瓶支付回收费用5元,15千克钢瓶支付回收费用10元,50千克钢瓶支付回收费用30元。
据悉,目前全市共有83家气瓶充装单位的154万只气瓶在质监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每个钢瓶都具有出厂制造钢印、标明检验有效期的标志环及注册登记钢印代码三个明显标记,以标明是充装单位正常管理流通的安全钢瓶。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表示,液化气钢瓶使用有严格质量要求和安全使用年限,所回收废旧瓶将进行破坏性处理(压扁或锯切),严禁报废气瓶经翻新后再次流入社会使用。如用户在钢瓶使用、回收中发现问题,可拨打市液化气公司电话6831607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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