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发布榆林市上河煤矿“4·14”窒息事故的通报:事故原因是在未采取有效通风、未进行气体检测等措施的情况下,擅自打开井下密闭墙进入人员,且在造成缺氧窒息事故后,没有科学组织救援,盲目施救又造成事故扩大。
榆林市上河煤矿年生产能力30万吨煤,“六证”齐全,属合法生产矿井。4月14日17时30分,矿上20名工人下井维修作业时,井下发生缺氧事故。3名工人因窒息当场昏迷,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其余17名工人在事故发生前后陆续安全升井,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死亡人员为:祁汉军,男,29岁;张建东,男,26岁;康志伟,男,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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