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至4月21日,陕西省集中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督查工作。
本次检查督查活动煤矿方面,重点检查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和矿长守职尽责“七条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瓦斯、水害、防火等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打击超层越界开采情况,预防大面积冒顶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检查道路交通30条执行情况,长途客车夜间停止运行、落地休息制度落实情况,危桥险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综合治理情况,营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检查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情况;尾矿库安全运行和防汛物资、措施的落实情况;石油天然气开采及长输管线安全管理情况等。
建筑施工、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检查起重机械等施工设备技术状况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已经停产关闭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情况,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盲板抽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作业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超范围、超能力、超定员和改变工房用途“三超一改”以及转包分包等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检查企业机械化改造进展和完成情况。
消防方面,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标志检验、维修、更换等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大火灾防治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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