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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应对突发事件实施办法将施行 哪是最佳避风港

  2013年3月28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当天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施行。《实施办法》对预防、预警、处置、信息公开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

  如何处置?

  当地应启动应急预案

  “广西有18个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专项指挥机构,以对应不同的突发事件。”自治区应急办应急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发生台风一级预警,市民应该如何应对?据悉,相应的专项指挥机构如气象部门会根据收集和监测到的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警报,必要时政府组织人员逐户通知。当宣布进入预警期后,政府将根据即将发生的时间的特点,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等等。

  《实施办法》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紧急转移疏散群众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政府可以采取组织营救、控制危险源、抢修被损坏的交通等公共设施、组织公民参加救援;保障食物、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严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等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对受灾人员,事发地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安置,如设置过渡性安置点,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条件,完善防灾、防疫措施,保障被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学生正常学习等。

  如何避难?

  请留意身边避险指示牌

  “如果地震或者火灾来了,你知道应该到哪里避难吗?”3月28日下午,在南宁市新竹小区,记者向一名居民询问。“小区的中心花园,这里不是有指示吗?”新竹小区居民曹女士,指着路边的一块绿色指示牌反问。在新竹小区,东西南面都设有绿底白字的指示牌,上面是新竹社区的防灾紧急疏散示意图。

  记者从新竹社区居委会了解到,该社区针对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制定了不同的应急预案。社区工作人员石荣彬说,如果有突发事件,小区的广播会第一时间告知,让居民前往紧急疏散地点集中避险,并根据群众需要提供必需的水和食物等物品。

  2008年冰冻灾害时,广西曾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级响应,是至今为止广西区内的突发事件中,曾经达到的最高级别。在后来的那读煤矿特大透水事故、河池化工厂爆炸事故中,也分别启动了应急预案响应。这些为我区应对突发事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自治区应急办应急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每年都在规划和建设类似南湖公园等大型的应急避难场所。同时,针对学校、社区等人群密集场所,也逐步推广在公共场所张贴或竖立指示牌、引导图。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引导民众往哪里紧急疏散。目前,南宁市不少学校和青秀区的部分社区,已经在做示范。

  如何预防?

  七类单位须制定应急预案

  《实施办法》规定,学校、幼儿园也要将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应急知识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避险和自救互救演练。7类单位分别为:

  1.学校、幼儿园、居民区、车站等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

  2.矿山、冶炼、化工、制药、建筑施工企业。

  3.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

  4.供(排)水、发(供)电、供油、供气、林区、水库、江河大坝、水上作业等经营、管理单位。

  5.通信、网络、广播电视、交通运输等经营、管理单位。

  6.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

  7.经排查有危险源或在危险区域的单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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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如何公开?

  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群众需要政府部门的权威信息发布,政府声音怎样有效传达?据介绍,现实中,一般会通过召开信息发布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途径回应市民关心的问题。

  《实施办法》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相关人员和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措施、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对谣言和不实传言应当迅速予以澄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生、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扮演什么角色?

  《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综合协调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对机构设置、应急规划、资金保障、物资保障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此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指定机构或者人员专门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一方面,所有公民都有义务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另一方面,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服从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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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突发事件应对办法5月起施行 禁谣传突发事件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雷小琴 周珂) 谣言猛于虎。未经证实就编造、传播突发事件发生、事态发展的虚假信息,被严令禁止。3月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该《办法》5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措施、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对谣言和不实传言迅速予以澄清。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生、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永和大桥垮塌了!” 2011年9月1日下午,网上疯传着南宁市永和大桥垮塌的谣言,不明真相的网民纷纷转发。后经警方调查得知,原来是有人开玩笑,最后造谣者被处行政拘留。

  《办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避险和自救互救演练,学校、幼儿园、居民区、车站、网吧、商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等要制定突发事件具体应急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备案和实施情况。

  《办法》还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紧急转移疏散群众等先期处置工作,并列明各项处置措施。对失去居住条件需要过渡性安置的,事发地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予以安置。

  学校等确定为紧急疏散场所 这些标示牌你应该知道

  核心提示

  遇到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应该去哪里避难?可以到家附近的绿地、广场、公园、学校等空旷地。从5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施行。《办法》规定:学校、广场、绿地、体育场馆、公园、人防工程等适宜场所应确定为紧急疏散场所,并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导引图,而场所的维护、管理由所有权人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

  3月28日,记者到南湖广场、民族大道中段小学、逸夫小学、大板二区、新竹小区走访时,发现除了南湖广场的紧急疏散标志和导引图做得较好外,其他地方仍缺少相关标示和导引图。

  记者调查:

  学校每年开展

  两次演练

  根据《办法》,学校应该确定为紧急疏散场所。记者在走访时了解到,虽然目前学校对于设置为紧急疏散场所的规定尚未清楚,但已经把应急避难的教育放到日常教育中。

  28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民族大道中段小学。在校门口,记者问一名覃姓同学:“你们知道应急避难疏散场所吗?”对方回答:“我们只知道应急疏散,因为学校每个学期都搞演习。”

  该校校长覃勇告诉记者,学校是不是紧急疏散场所并不清楚,不过为了提高学生们的避灾自救意识,学校每一个学期都会开展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疏散演练。滨湖路小学德育处梁晓明主任说,该校已制定了相关的应急预案,平时会让学生背诵《守护生命十大黄金法则》,在班会上讲述一些安全教育的方法,每年三四月份都会组织举行应急演练实践。逸夫小学梁东毅副校长表示,多年以来,该校都要针对火灾、地震、危险人物进校园而组织两次应急演练,不过学校里仅有消防疏散的指示牌。

  避难场所:

  小区缺标示和

  导引图

  南湖广场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36万平方米,可容纳20万人,是目前国内可容纳人数最多的应急避难场所。走在南湖广场名树博览园的游览道路上,随处可见应急避难的疏散指示,各种应急图标清晰。游客黄先生看着指示牌说:“南宁有这样的疏散场所真好,占地宽广,指示清晰。”

  而同样设置了应急避难场所的新竹小区和大板二区,则没有那么清晰的标示。记者进入这两个小区,按着指引来到避难场所(小区中的大花园),不过如何分区、应急设施怎么分布,却没有相关标示。大板二区住户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知道小区花园是避难场所,但没有那么多详细标示。

  南宁市应急办应急管理科负责人卢先生介绍,南宁市六县六城区共有36处上规模的紧急疏散场所,分布在广场、学校、绿地等。这些场所的标志和导引图比较完善。自治区应急办应急管理处负责人周先生表示,在南宁市的广场都有平面图,有相关的指示,但一些专门的应急避难标示和导引图需要进一步完善。

  人防工程:

  谁开发谁管理谁维护

  城市的地下通道,新建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等都是人防工程,它们的建设分为公共投资和民间投资,前者由人防办管理,而后者多是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维护。

  记者采访南宁市人防办时了解到,目前政府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在平时多是用来经营开发,比如大家熟悉的位于新华街地下的百佳汇流行前线。这些人防工程平时用于经营,开发经营所得就用作人防工程的维护费用,出现紧急情况时这些人防工程就是一个紧急的疏散避难场所。另外,每年南宁都进行防空警报应急演练,这样可以提高人们遇到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对于新建小区中的人防工程,瀚林华府物业主任陆兆节告诉记者,日常就是拿来做停车位,出现紧急情况就是避难场所,每年都会对人防工程的铁门、电线等进行例行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半岛融园物业的黄主任介绍,该小区二期的地下停车场就是人防设施,发生突发事件时,物业工作人员会引导居民到地下停车场进行避难。平时,物业会对停车场进行养护,维护费用从物业费中支付。而澳华花园小区是经适房小区,没有建设人防工程,但已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小区的居民可以到附近的狮山公园避难。

  南宁市人防办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由于私人投资的人防工程是他们自己管理维护和使用,因此职能部门在管理上不是很到位,比如有些人擅自改变人防工程用途,不过在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实施后,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将要受到制约和处罚,职能部门在管理时也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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