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16日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检查以市(县)检查和企业自查为主,在此期间省上将组织人员到市、县、企业进行检查督查。各市(区)要按照省上的安排,结合实际,迅速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对发现和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这次检查要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要抓住关键环节、要害部位、重点场所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利于安全的因素,做到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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