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五部门联合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一是督促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经营行为,严禁转包分包、委托加工、“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防超能力、突击生产。加强对停产以及处于改造、建设期间企业的监管,督促指导停产企业做好产品、材料清理、存放,加强厂(库)区值班值守,严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和闲杂人员进入。

  二是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管理措施,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严禁零售点集中连片或设在居民楼内,严禁走街串巷兜售;严禁购销、运输非法或不合格产品,严禁向零售点、个人销售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

  三是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不具备资质、资格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和安全执法,严肃查处未经许可运输、违规装载、未按规定悬挂或安装警示标志、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无专人看守等违法行为。

  四是从生产、经营、运输等各环节加强监督抽查,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关。强化不合格产品收缴、处置,严防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销售和进入燃放环节。

  五是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审批和管理,严格审查燃放规模、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强化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在集中燃放时段,加大对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动态巡逻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六是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打非治违”联动机制,合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者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强案例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和引导。

  七是以节日期间市场监管为重点,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联合督查检查和协同执法。国家五部门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查。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暮秋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