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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就两起非煤矿山较大事故召开约谈会

  2012年12月1日,昆明市东川区汤丹冶金公司发生放炮较大事故,导致3人死亡,1人受伤;12月6日,曲靖市宣威市田坝镇小红岩采石厂发生一起车辆伤害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针对这两起非煤矿山较大事故,12月14日,云南省安委办约谈东川区人民政府、昆明市安全监管局、东川区安全监管局、宣威市人民政府、曲靖市安全监管局、宣威市安全监管局以及事故单位负责人。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白光福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单位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应汲取的教训,以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会议指出,两起较大事故暴露出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条件差,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不力,对隐患处理极不重视,缺乏应急救援装备;二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意识不强;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能差;四是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

  白光福要求,要开展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昆明、曲靖两市安全监管局要抓紧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尽快形成客观真实的事故调查报告。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依据省政府有关规定,该关闭的小型采石场要坚决关闭。同时要督促企业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扎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二是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昆明市、曲靖市、宣威市、东川区安全监管局要加强监管,强化检查,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非煤矿山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三是要强化现场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四是要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宣威市专项整治以露天矿山为主,东川区专项整治以地下矿山为主。露天矿山要达到“五有、五落实、十达标”,地下矿山要建成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的机械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对废弃巷道要进行有效封堵。省安全监管局对上述两个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云南省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监管处、监察室、事故调查处、应急救援办、政策法规处等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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