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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近日,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首次联合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新《大纲》”),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大纲》贯穿素质教育理念,更注重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的培训、实际道路驾驶能力的培养以及职业驾驶人素质的养成,在培训与考试内容上更注重实用性。

  让拿到驾照的人敢开车会开车

  一直以来,驾照拿到了却不敢真正开车上路,是很多新司机的通病。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培训考试内容往往与实际开车上路有很大区别,学员并没有学到适应实际道路复杂情况的实用性驾驶技能。

  同时,以往驾驶培训与考试的内容仅注重驾驶专门技能的培养和考核,对学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关注度不够,也没有科学的培养手段,驾驶人安全素质难以得到保障。驾驶人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最关键因素,而驾驶培训阶段是驾驶人安全技能、安全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养成的最关键时期。

  突出实用性,强调意识养成,让人们拿到驾照之后真正敢开车、会开车、开安全车、开文明车——这正是新《大纲》着力解决的问题。为此,新《大纲》在驾驶培训与考试方面进行了革命性的变革。

  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培养贯穿始终

  新《大纲》彻底改变过去忽略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培养的状况。一方面,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单独成章,强化其内容份量;另一方面,改变了只在理论学习阶段涉及此项内容的模式,将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驾驶习惯养成的教育贯穿于整个驾驶培训教学的始终,尤其是在实际道路训练阶段,首次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例如,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等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场景,将在实际道路教学中得到独立训练。

  实用性操作学时大幅增加

  目前,许多人在驾校的大部分学习时间都花在了倒桩等并不特别实用的驾驶专门技能训练上。这也是培训考试与实际脱节的一个关键原因。

  根据新《大纲》,培训与考试内容的设置将更突出实用性。例如,小型车取消了比较耗费训练时间的桩考;保留“倒入平行式停车位”、“倒入垂直式停车位”等实用项目;新增“模拟城市街道驾驶”、“50km/h或70km/h跟车速度感知”和“独立驾驶训练”等内容。

  在学时安排上,新《大纲》大幅增加了基础操作及实际道路训练比例。例如,小型车(C1)第二阶段的教学中,操纵装置的操作、起步、停车、换挡、变速、倒车等基础训练的操作学时由5学时增加到10学时;实际道路驾驶操作学时由原来的18学时增加到24学时。这样,小型车培训的总学时虽然减少了(如C1从86学时减少至78学时),但学员可以充分练习将来更常用的操作技能,避免拿到驾照后再“补课”。

  职业驾驶人培训学时项目双增加

  为提高职业驾驶人的安全驾驶素质,新《大纲》在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培训考试方面,相应增加了学时和项目内容。

  例如,在培训考试内容方面,删除了不符合驾驶技能规律的“百米加减挡”项目,增加了“窄路掉头”、“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

  在培训学时上,区分了首次申请车型及增驾车型,增加了实际训练学时。

  以信息化应用促新《大纲》落实

  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培训方案、公安交警部门制定考试方案,这是传统的驾培管理模式。部门之间沟通是否顺畅、两个方案能否相互衔接很关键。两部首次联合发布新《大纲》,将培训与考试内容充分衔接,更有利于大纲的落实,提高培训考试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为将新《大纲》的要求落到实处,日前,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信息化手段应用、政策引导、统筹规划等方面入手做好落实。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联网共享机制,加强培训与考试的衔接,全面推广应用驾驶计时培训管理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江苏“阳光e驾”、上海荣安驾校等驾驶培训机构正在探索的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模式,新《大纲》给予了肯定,并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在培训能力评估和考试安排方面给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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