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1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在上海召开了大型起重机械安装监控管理系统示范试点现场推进会,工业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电监会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58家起重机械研发、制造、使用、验证单位及有关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是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有关要求而实施的重点工作。该系统通过监视、控制、管理等手段,实现操作安全控制、危险临界报警、现场实时显示和数据记录保存、运用视频和音频技术实时显示和记录工作状态、事后回放、远程监控等功效,充分体现了现代物联网信息管理技术在起重机械上的具体运用。按照两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检特联〔2011〕137号)的计划,在“十二五”期间,以公路建设、铁路建设、电站建设、船舶修造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逐步在新制造和在用大型起重机械上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强化大型起重机械技术安全管理和控制,促进现场操作标准化和规范化,预防起重机械坍塌等事故发生。
2011年3月,两部门协调相关标委会组织有关科研、设计、制造、使用、检验等单位制订并上报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国家标准,2012年3月,《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GB/T28264-2012)国家标准批准发布。目前在28家造船门式起重机、架桥机等单位已全面展开试点、验证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及后续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有的已进入实际生产使用阶段,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上相关单位汇报和交流了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前期示范试点情况,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上海振华重工大型造船门式起重机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后的实际使用情况,会议总结了该系统自试点以来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
会议要求,2013年继续开展试点工作,重点在200吨及以上通用门式起重机、60 吨及以上船厂门座起重机、港口门座起重机、2000吨米及以上普通塔式起重机四个品种上进行试点;2013年7月1日起,在新制造的造船门式起重机和架桥机上全面要求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新制造出厂的造船门式起重机和架桥机没有安装此系统的不得出厂;在用的造船门式起重机和架桥机,2013年12月31日没有改造完成此系统的,2014年不得使用。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六项要求:一是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试点验证工作力度,强化组织实施。二是要在技术上再完善创新,在总结试点验证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监控系统技术、标准、规范进行修改完善。三是要在大型设备集中化专营化、监管激励政策、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注重创新,要强化试点推广政策导向,提高监控管理系统实效性。四是要严格试点验证把关,确保监控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实效性,重点要抓住架桥机的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工作。五是要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标准规范,抓紧出台大型起重机械目录及制修订相关监督检验规则、产品标准。六是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督查检查,加强工作指导,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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