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监局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安全工作的着力点和关键点,采取四项措施全面落实。
一是扎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估。制定完善行业量化评估标准,完成评估定级企业24148家,其中:全市12个行业领域第一、二批2万余户企业全面完成评估定级,并重点向车间、班组和岗位延伸;第三批拓展企业2782家,已完成评估定级1959家;A、B级企业达88.5%。
二是同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一年打好基础、两年初步完善、三年基本规范、五年全面达标”要求,深入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面开展1064家企业达标创建工作,全市80%以上高危行业企业通过标准化验收,冶金、建材、有色等工商贸企业和各类小企业逐步纳入安全标准化建设创建范畴。
三是不断完善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对企业实行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全面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评定等级向社会公开,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率先在全国开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系统”、“安监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营运驾驶人安全评价信息系统”等,实施科学监管、效能监管和智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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