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近日对“3・15”坠罐事故调查报告做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6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2年3月15日0时36分,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发生罐笼坠落事故,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60万元。山东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井口信号工违章操作副罐笼防坠和松绳保护装置失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6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12名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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