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提醒各地在为小学生和幼儿新购校车时,应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进行选购,以避免发生因购买不合格校车而无法办理牌证等问题,从源头上确保校车安全。
通知指出,为确保校车质量和安全,2007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进行管理。截至2012年10月16日,已发布了35个批次、共52家生产企业的441个校车产品。为方便各地学校和幼儿园选购校车,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已发布的公告进行了整理,形成了《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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