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东营市某单位职工王某在一次见义勇为中造成左脚骨折,在申请工伤时人社部门根据相关工伤条例,认定王某见义勇为中受伤为工伤。人社部门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在本单位职工因见义勇为行为造成自身伤害时,要及时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王某是东营市某单位职工,8月6日晚王某出门行至人行横道等待红绿灯时,看到一位路人在未等绿灯亮起时着急过马路,这时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穿过人行横道没有减速,眼见就要撞上这位路人,王某眼疾手快把这位路人拉了回来,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但由于事发突然,王某在拉路人时左脚来不及收回,被轿车压伤。后送至医院,被诊断为左脚骨折。事发后,王某的用人单位为王某申请了工伤,由于该情形符合工伤认定中“视同工伤”的情形,人社部门予以认定。
东营市工伤认定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维护国家利益”是指为了减少或避免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职工挺身而出。“维护公共利益”是指为了减少或避免公共利益遭受损失,职工挺身而出。上述案例中,王某的事故伤害虽然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但是其事故伤害是为救他人而造成的,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视同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受伤职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东营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伤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用、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伤残待遇包括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津贴、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生活护理费、伤残就业补助金、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瑞明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