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近日决定在全省建立小型堤防安全管理员制度,按每1000米堤防长度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管理员的标准配备堤防安全管理员。其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堤防水雨情观测,对堤防进行巡查检查,特别要做好汛期观测、巡查及报汛工作,确保堤防安全。
江西省级财政对全省堤防安全员每人每年补助600元,而市、县两级共按1∶1进行配套,也即总共为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江西省要求,补助经费应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汛前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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