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反馈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新疆加大事故查处结案力度,依法依规对4起较大事故进行挂牌督办,目前3起已结案,共处理责任单位7家、责任人1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人,给予行政处分14人,行政处罚240万元。
据了解,这4起较大事故分别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4·1”较大建筑施工事故、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5·2”中毒窒息事故、乌鲁木齐市博轩凯悦商贸有限公司“5·9”中毒窒息事故和乌鲁木齐市“5·24”水管爆裂事故。目前,前3起事故均已批复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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