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区各级汽车客运站将实行凭身份证实名购票,对进站旅客所有的行李物品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这是记者从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运管局召开的“进一步加强和深化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新疆各客运站点将在购票窗口、进出站口、候车区等明显位置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关于身份证使用和查验的规定,实行凭身份证实名购票。旅客所有行包必须实名登记后经过安检,并粘贴安检合格标签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因为新疆汽车客运各地现在实名购票所需的设备还不太完善,只能采用这样的方法,即乘客在购票时出示身份证件,售票员将身份证号与车票号进行登记,或将车票与身份证件在监控摄像头下出示记录。目前新疆全区三级以上的客运站有353个,五级以上的客运站有500多个,工作量较大,并且实名购票需要一定的系统、平台的支持,不容易开展,所以实名购票将先在大些的一级、二级客运站实施,其他中小站点将在日后逐步开展。
会议还要求,新疆全区各级汽车客运站安检也不能放松,将加强安检力度,配齐配强安检人员和设备,对进站旅客所有的行李物品(含拐杖、假肢等辅助器具)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或开包检查,凡是不能判明属性的液体和化学制剂,一律不允许带上客运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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