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安全监管总局通报近日江西、河南发生的两起较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指出事故反映出一些企业在停产整顿期间违法违规生产和一些地区存在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以及停产整顿企业监管不到位企业停产指令不落实等问题。为此,安全监管总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和停产整顿期间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严防企业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乡镇政府以及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正在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整顿提升和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烟花爆竹企业,在整改、施工期间要坚决停产。对停产企业加大检查频次,采取贴封条、停供电等有效手段,严防擅自开工生产。
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整改安全隐患。各地区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企业及时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落实高温、雷雨时期的停产措施,切实加强对停产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停产规定,严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作业。督促指导停产企业对其原材料库、危险工房等张贴封条,严格管理,妥善保存或处置物料,严防危险原材丢失。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通过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及时监控企业停产措施落实情况。
四是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严肃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发生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消除隐患;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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