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建筑安全“打非治违”工作指示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住建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建筑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要求各盟市住建局(委)积极开展本地区的建筑安全“打非治违”工作。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9月底,活动步骤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重点抽查与巩固提高总结4个阶段。
并对自治区建筑安全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搞好宣传动员,各地区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论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二是建设单位及参建各方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工程依法依规建设水平;三是依法依规、统筹兼顾,开展“打非治违”活动要与已经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企业安全班组创建、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打非治违”促进其它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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