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都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但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统一牵头负责,这是否会造成监管责任难以落实?4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赵晓光作客中国政府网时表示,没有规定某一个部门负责不是不重视,应该说是更加重视了。整个条例贯穿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原则。
赵晓光表示,“各个部门都有各个部门法定的义务,在这个条例当中各部门该做的事情都有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比一个部门牵头来做要求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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