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及清明节期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同比下降,道路交通较大事故、煤矿一般事故下降幅度较大,但涉及行业(领域)多且个别行业领域及地区较大事故多发。具体表现为:
1.煤矿瓦斯突出较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共发生2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7人死亡。
2.渔业船舶较大事故多发。发生3起,死亡和下落不明15人,同比增加2起、6人。
3.施救不当致使事故扩大。发生2起因施救不当致使伤亡人数增加的事故。这2起事故,只有4人涉险,因施救不当致使死亡人数增至9人。
4.校车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河北省境内发生因校车严重超载(核载7人,实载18人)引发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4人受伤。
5.部分地区较大以上事故多发。贵州发生3起较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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