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为配合《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拟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和办法,打造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最严格、最规范城市。
按设计,这些配套制度和办法将于2012年6月30日前实施。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编制、修订城市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可能对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产生影响的,都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据此,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力量开展了《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明确大型建设项目范围、实施交评的基本程序等。该办法已经列入深圳市政府2012年度一类立法项目。同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还起草了《深圳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办法》,规范道路停车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收费,协调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的关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明确道路停车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完善收费机制。该办法也已列入深圳市政府2012年度一类立法项目,目前起草工作已经完成。
道路规划存在缺陷追究直接责任人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还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起草了《深圳市关于进一步转变交通发展方式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和《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围绕《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加快区域和城市各类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提升交通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交通能耗和污染等措施,力求从根本上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为深圳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支持。目前,意见和白皮书已经完成了公示程序,并上报深圳市政府审定。
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科学合理规范,对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据此,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正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建立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与审查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论证制度,对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存在明显缺陷,影响交通安全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还出台了公交专用道设置规范,实施公交场站设施配建制度,通过制定规范,合理规划建设公共交通专用车道,推进公交专用道在新建和改造道路上的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完成、同步验收,并优化专用道设置方式,为公共交通提供专用道、优先车道、单向干线等优先通行空间,多渠道增加场站供给,研究出台居住、商业及办公用地公交配套建设标准,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居住区、轨道站点周边公交场站的同步建设。
运企车辆发生较大事故停增营运证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也正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制定相关交通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考核办法,将交通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交通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自责任认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拟暂停为该企业新增的运输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交警交通联合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交警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警察路面巡查制度,安排五分之一以上警力每天分班上路巡逻,并在高峰时段增派警力。为此,深圳市交警部门从今年起,在安排更多警力上路的同时,拟将智能设备安装到警车上,形成一个个移动的监控点。届时,套牌车辆和违章较多的车辆都将得到及时查处,增加路面执法的威慑力。此外,深圳市交警部门还会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制定完善了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
成立专业的公司统一校车运营管理
深圳市交警部门负责人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如何保障校车安全的问题时指出,早在2006年,深圳市就出台实施了《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对校车管理进行了规范。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起草的《校车安全条例》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深圳市相关法规。待《校车安全条例》出台后,深圳市还将根据该条例完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使校车管理更规范更安全。
深圳市交警部门负责人透露,深圳市的初步想法是对校车实行公司化管理运作,即打破目前以学校购买和租赁公司购买为主的校车管理运营模式,成立专业的公司统一对校车进行运营管理,并由政府进行补贴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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