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全省国有、集体企业及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的“老工伤”人员已被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支付范围。今后,这部分人群的工伤治疗、生活补助等将得到充分保障。
据介绍,“老工伤”人员是指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之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在职、退休人员,其工伤待遇长期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截至目前,河南省将国有、集体企业及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的17.98万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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