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京召开水上安全专题形势分析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兼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近期接连发生的两起重大水上事故情况,分析了2011年以来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形势,查找了水上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了加强水上安全监管的对策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和农业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王德学在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水上通航里程、船舶数量、港口吞吐量、旅客周转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全国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并不断趋好的发展态势。2011年,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渡口渡船和运砂船等专项整治行动,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的基础进一步夯实,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2011年,水上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和11.6%,渔业船舶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同比下降10.7%。但是今年2月份以来,全国连续发生两起重大水上事故,暴露出水上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王德学对下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抓船员。强化船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尤其要加强对船员的操作技能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实操技能。二是要抓投入。要切实加大科技保障系统的投入和应用,进一步提高船舶的安全保障水平和条件,提升抵御大风、寒潮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要完善船舶救生逃生装置和设施,推进渔船安装防碰撞自动识别系统。三是要抓秩序。要进一步整顿规范水上通行秩序,尤其要加大对“四客一危”重点船舶和“四区一线”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特别是针对水上碰撞事故多发的特点,进一步督促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要求,确保船舶保持安全航速,船员遵守航行值班规定,航道满足通行要求,有效防范碰撞事故的发生。四是要抓执法。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级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深入开展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打击“三无”船舶和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行为,严厉查处超载混载、非法采砂和运砂等严重影响行船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五是要抓管理。要按照国发〔2010〕23号文件和国发〔2011〕40号文件的要求,全面推进水上运输企业体系审核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督促运输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是要抓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层层分解落实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责任,构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对于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人员和单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督促各地区和部门把水上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京召开水上安全专题形势分析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兼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主持会议并讲话。
(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胡少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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