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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死亡事故一半涉及大货

        在所有道路交通事故中,大货车肇事成为造成伤亡事故的头号杀手。近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后将从驾驶培训考试、准入资格管理、日常教育监管、严格责任追究等四方面,出台了17项严格管理举措,建立对客货运驾驶人实行全过程监管、终身诚信考核的管理机制。市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会积极落实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期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数字】

  交通死亡事故 一半涉及大货车

  2011年,全国共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62387人死亡,其中营运客货车辆肇事50296起,占23.9%,造成20648人死亡,占33.1%。那么本市的情况如何呢?

  2011年上半年,天津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9起,死亡29人,与2010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5%和32.5%。虽然,交通死亡事故呈下降趋势,但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涉及大货车的交通事故死亡率极高,几乎占到了所有交通死亡事故的5成。据有关部门分析,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往往是“三超”。

  【新规】

  提高准入门槛 建“黑名单”库

  新规提高了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条件。对申请参加营运驾驶人资格考试的,增加了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等条件,且要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聘用条件。

  建立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从业情况、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实现驾驶人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同时,建立客货运驾驶人退出机制。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将被吊销从业资格,列入“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严厉查处客货运驾驶人违法行为。规定客货运驾驶人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举措】

  强化源头管理机制

  目前,除了大力度地持续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交管局安监部门还加大了对营运客货车辆的检查与管理,尤其强化了源头管理机制。

  交警天津武清支队安监科科长关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营运客货运车辆一向是安监部门检查,监管的重点。安监部门除了每个季度要对营运客货运单位实施临检外,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还会增加检查力度。“营运客货车辆属重点车辆,每次检查,安监交警都要给临检车辆制作安全档案。营运驾驶人和营运车辆必须符合标准才能上路运营。”一般来说,营运客货驾驶人要求较高,不仅要求3年内无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哪怕有一项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在被交警查处后,均会要求其暂停运营,先到指定地点接受相关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另外,企业作为监管源头,企业负责人不仅要定期书写监督检查责任表,更要定期召开全体安全教育大会。对于交管部门汇转的交通违法,企业内部还必须有内部的惩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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