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国务院:发生特别重大火灾将问责省部级领导

        核心提示:中国政府网日前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将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责任。意见提出,到2015年,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基本达标,群死群伤火灾争取得到有效遏制。

        据新华社电 中国政府网2月6日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意见提出,到2015年,消防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完善,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点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原文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暮秋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