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强化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通知强调,运输环节重点检查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运输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条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地点停车、将烟花爆竹产品与其他产品混装运输等违规行为。在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开展跨行政区域、跨部门的协调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违法行为实行联防、联查、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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