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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2名代表联名呼吁:尽快制定职业病防治条例

  近10年来,我国职业病发病人数呈上升趋势,由于诊治无门、维权艰难,有患者不惜“开胸验肺”。“职业病危害能否得到有效控制,职工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事关和谐四川的可持续发展。”省两会期间,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王希龙等12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呼吁尽快制定《四川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现状

  职业病患者中尘肺病者居多

  近年来,各类工业造成的粉尘等职业病危害持续扩大。王希龙代表列举数据为证:2009年,我省职业病患病例数34138例,新诊断职业病3519例,较2008年新诊断职业病人数增长103%。

  我省职业病危害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省人大代表、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何圣东告诉记者,在该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出职业病鉴定申请的绝大多数都是尘肺病人,其中大多为农民工,病情多在二期以上且出现并发症,饱受病痛和高昂治疗费用的双重折磨。

  过去,职业病诊断治疗门槛较高。一个职业病患者从认定到理赔,一般需走10余项法律程序,耗时至少1149天。对此,新版《职业病防治法》有所修改,规定劳动者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何圣东代表认为,新规降低了门槛、简化了程序,将有利于职业病及时得到诊断治疗。

  呼吁

  企业加大对职业病防治的投入

  由于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薄弱,尘肺病和慢性职业中毒潜伏期长,部分非公有制单位防治职业病意识不强等原因,代表们认为,我省职业病防治任重而道远。

  何圣东代表建议,职业病认定标准应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各地的诊断和治疗标准也应进一步统一。鉴于劳动者流动性大,职业病潜伏期长、并发症多,现有医疗保险制度规定难以提供保障,民政、医疗救助又无力支付高额治疗费用,建议国家针对部分职业病实施专项医疗保险。同时,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帮助职工增强维权意识。

  省人大代表、内江市政协常委、威远县政协副主席、威远建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罗焱明认为,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罗焱明号召全省企业家加大对职业病防治的投入,别再让任何一个员工因病返贫、求告无门。“职业病不是不可防,只要老板不赚黑心钱,保障职工健康权益。”

  建议

  地方立法防治职业病

  王希龙等12名代表建议,将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制定《四川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王希龙认为,《四川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应明确我省职业病防治执法主体,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应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责任机制,明确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全面负责;应持续简化职业病诊断和劳动仲裁程序,解决诊断难认定难的问题;应加大对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力度,规定用人单位保障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等。

  王希龙建议,用人单位应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估,并向从业人员公布,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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