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塔城行署召开烟花爆竹管理专题会议 加强安全

近日,石河子市一小型鞭炮加工作坊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为确保塔城辖区内不发生此类事故,塔城地区行署就烟花爆竹生产管理以及销售网点消防安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

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生产、仓储和销售监管工作,杜绝因生产、仓储、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事故。会议结合区域实际,部署了201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监管与宣传。确定了烟花爆竹的禁放、限放场所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单位。做到了辖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在2012年春节期间零售烟花爆竹的场所,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烟花爆竹总存量不得超过20箱,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或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零售点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米。会议还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行动,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烟花爆竹经营生产、经营场所、大型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地区形势稳定;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同时,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向广大群众普及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常识,增强安全观念。要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做实烟花爆竹“源头”管理。

会议强调:针对节日期间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的特点,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组织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行动,重点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检查组要重点对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医院、高层、地下建筑,物资集中的各类仓库,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城市供油、供气、供电单位,城市公路客运站、节日庆典场所以及节日期间正常工作的单位,对消防安全存在问题的单位跟踪问效,保证执法到位,直至彻底整改;要加强防范,落实好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安全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防范到位,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此外,广电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市民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Kenazhang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