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从云南省地方海事局召开的第四季度水上安全例会上获悉,2011年全省没有发生纳入统计上报的水上交通事故,连续21年保持了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据悉,2011年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现场监管和专项整治上狠下功夫。
一是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狠抓水运企业、船主、经营人的水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船长责任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值班等制度;对全省乡镇船舶县、乡(镇)、村、船四级安全责任承包书的签订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签订面达到100%;继续抓好与四川、贵州、广西以及省内各州市共管水域的安全监管,坚持共管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天生桥库区、富宁库区联合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共管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西双版纳、思茅海事局开展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继续抓好各项专项整治。全省共完成292道渡口渡船改造任务,为目标任务的57%;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秩序;认真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开展水上交通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组成4个督查组对省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场所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施重点督查,全省共查处一般安全隐患42项、重大隐患1项,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毕;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并结合“10·05”事件所反映出来的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省船舶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摸清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船舶、船员现状,查摆问题,认真做好整改,确保国际航运健康发展。
三是推进船舶标准化工作。在普洱、临沧、大理、保山、曲靖、文山等六个州市实施船舶标准化更新改造工作,并加强督促指导,共完成新建船舶66艘,改造船舶106艘,目前正在建造的新建和改建船舶39艘;对云南长江干线船舶41艘进行标准化改造,现已完成4艘船舶拆解工作。
四是强化通航管理。在金沙江水富向家坝段实行航行定线制,规划设置水富港锚泊地,在澜沧江糯扎渡电站、金沙江向家坝电站等工程施工水域划定了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等特定区域,并督促设置助航标志,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发布航行警告(通告),确保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开展了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澜沧江景洪工作船码头的通航安全评估审查工作。
五是提高应急搜救能力。完成了大理洱海船舶监管系统建设;继续加快澜沧江船舶监管系统出境船舶终端安设工作和全省渡口(码头)视频监控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了AIS岸台建设,首期在昆明建设数据交换中心,在澜沧江景洪、勐罕、关累码头建设5个基站,大理洱海建设1基站船舶监管平台建设,以提高全省海事监管能力。
六是成功完成“10·05”事件后接应滞留境外船舶和船员回国任务。“10·05”事件后,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成功将滞留在泰国的26艘船舶、164名船员接应回国;并专门组织从事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的船主、船员进行包括文明行船、安全保卫、外事纪律、民风民俗等方面的综合性培训,以提高船员整体素质;要求所有国际运输船舶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确保以全新的面貌和形象迎接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复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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