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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2日
  • 作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来源: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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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份以来,福建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源头治理和联合执法,扎实抓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机动车检测维修、公路安全设施、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路面行车秩序、重点车辆、应急演练、交通安全宣传等八方面综合整治。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较整治前有了明显好转。1~11月,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3万起、死亡2357人,同比分别减少1305起,249人,下降11.2%和9.6%。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全省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联合排查了203处事故多发危险路段,至11月底,已完成整治161处,其中,省级督办6处已全部完成,市级督办41处完成32处,县级督办156处完成123处,预计年底前可全部完成整治。交通运输、交警部门建立了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部门联系制度,加强驾驶员培训考试衔接工作,加大重点车型考试难度,对驾校考试质量定期排名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对全省4.93万余人客运驾驶员进行了一次全面资格审核和应急处置及防御性培训;推行了客运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制度,解聘客运驾驶员55人;全省省际班车、市际班车、旅游客车已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全部安装带视频监控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实现了联网联控。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省交通运输厅、交警总队、安监局联合召开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紧急视频会,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交警安监部门联合公布查处了的69家客运企业、686名客运驾驶员,742辆客运车辆和90处重大隐患路段(其中省级公布查处7家客运企业、53名客运驾驶员,50辆客运车辆和6处重大隐患路段)。省公安、交通运输、教育、住建、安监等部门还分别联合开展了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客运车辆、渣土车和工程施工车、校车整治专项督查,农村客运明查暗访等。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综合整治方案,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查处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62万余起,吊销驾驶证488本,交通运输部门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29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上岗5起,确保了行车秩序的好转。省政府安委会、安办分别对两个设区市挂牌整治和重点整治,对4个设区市进行警示通报,每月定期通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会同预防办、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向四个事故多发县(区)联合派驻工作组,召开高速公路事故分析会等措施,加强对各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国、省道主要路口、高速公路入口以及车站、码头、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张贴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示标志,并通过建立的驾驶人短信数据库,高密度发送交通安全提醒、警示、宣教短信,形成“文明交通随身行”的社会氛围。省政府安委会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并在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综合频道《与法同行》栏目设立“安全在线”专栏、播放特别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在《福建日报》开辟“安全生产在福建”专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五是强化责任追究。省政府安委会制定了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办法,对今年以来27起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全部进行了挂牌督办,由有关设区市政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建议。目前已办结22起,有21个责任单位,66个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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