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闽安委办〔2011〕60号),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了二个督查组,于2011年12月20日至25日,深入部分设区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督查。
督查的内容是:各级政府安委会、各危险化学品企业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今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安委会和有关企业吸取大连“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教训,开展已建成投用石油库安全检查和拟建、在建石油库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规划编制情况。
督查的方式是,采取以听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为主,现场抽查有关企业为辅的方式,了解各地各有关单位及企业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督查组在每个设区市应抽查2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和2家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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