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监察执法计划,2011年11月17日至12月9日,黑龙江煤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领导带班入井、 在用电缆和输送带安全标志专项监察。
此次专项监察,黑龙江煤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常天明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由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两个监察组开展集中监察,从11月17日至12月9日,分赴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牡丹江、黑河等主要产煤地区,共监察矿井49处(其中国有重点煤矿12处、地方煤矿37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140条,对查处的隐患,各监察组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向相关产煤市(地)政府和煤矿企业及时进行通报,商由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到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或各监察分局(站)。
同时,黑龙江煤监局将专项监察情况分别向黑龙江省政府、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进行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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