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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交通安全宣传

        最近,甘肃、江苏等地相继发生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再一次敲响了学生交通安全警钟。12月23日,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12月26日至30日,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

        司机

        安全教育集中培训

         活动周期间,我省将集中对校车驾驶人及照管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和事故防范、事故现场救护等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引导校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教育照管人员须督促驾驶人规范操作、文明行车,及时制止校车超速、超员、乱停靠等情形,引导学生有序上下车,切实维持好乘车秩序。做好跟车验人工作,不把学生、幼儿遗漏在车里。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要将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及民办学校、幼儿园列为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根据不同年龄学生认知程度,采取各种学生喜闻乐见且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安全行为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家长

        不租用无营运资质车辆

        福建省规定,学校要反复劝导并告诫家长不租用、雇佣未经备案、登记,无营运资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放学。同时要提醒家长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摩的等有安全隐患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非法运营的车辆。凡有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安全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要主动向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举报,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学生

        不私自包租“黑车”

        通知强调,寒假和春节即将来临,学生也将出现回家返校的高峰期。各地各学校须针对春运高峰,人、车流量大,冬季霜冻的特点,教育学生注意返乡、回校途中和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私自包租“黑车”;要提醒家长在假期和春节期间要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未成年学生出行要有家长或其他成年人带领,严禁租用和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确保出行安全。

        福建省还要求,中小学生要做到“十不为”即: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不骑车带人,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骑车不突然猛拐、双手离把,不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追车、抛物击车,不跨越、倚坐隔离设施;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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