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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项措施努力打造全省学生接送车放心工程

  •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4日
  • 作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来源: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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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生接送车安全工作,2005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55号),对部门职责、接送车辆管理、学生乘车出行条件、学生安全教育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今年以来针对学生接送车交通事故频发的状况,我省认真分析研判学生接送车安全形势,分析排查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今年我省未发生学生接送车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形势比较平稳。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监管责任。2006年,省教育、公安、交通、安监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对中小学接送车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之后教育部门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学生接送车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学生接送拟用车辆的技术状况、参保情况,驾驶人员资质,接送协议及安全责任书等进行认真、仔细审查。目前,全省已形成由各级政府负责统筹协调、统一领导,有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具体监管,学校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接送车车主和驾驶人直接负责接送学生安全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格局。

        二、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工作例会及督查制度,将学生接送车安全工作列入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内容,重点研究解决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二是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确定运行车辆数量、核定费用,加强与车主、家长的沟通,逐步建立“政府适当补贴、家长合理分担”的学生接送车运行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建立了车辆定期审验制度,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运行资质、交通线路、车辆状况等进行审核和检查;四是建立了用车申报审批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用车须向教育部门申报和审批;五是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把学生接送车安全工作列入对各地“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年度考核。目前,全省各地对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已初步形成了科学、规范的长效运行机制。

        三是创新运营模式。全省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并实施了多种学生接送车管理运营模式。如德清县采用了“专车专用”运营模式,由县政府出资统一购置专用校车,专门成立服务公司,并委托常长运公司对其进行管理,实现了校车运行主体的专业化,做到了专车专用。遂昌县采用中小学周末接送车运营方式,县政府采用学校租赁运输公司车辆,县财政对运输公司实行补助。绍兴市采取学生接送公交化与校车公司专车专营有机结合模式,最大程度满足了接送学生需求,防止了超载现象,杜绝了“黑校车”,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得到实质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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