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全国各级工会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工会民管维权的重要内容,并在此工作中发挥工会组织作用。11月21日,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动员广大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减少职业危害。
《意见》提出各级工会要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建档登记逐级报告制度,整改治理结果公告和确认制度,隐患评估、举报和奖励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工会(车间工会)建档、跟踪、监督、整改的程序和责任;进一步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职责和分工,着力推动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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