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重庆市已进入雨雾多发季节,为确保全市公路水运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市交委下发《关于加强雾季公路水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交委安〔2011〕3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雾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雾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及时成立雾季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雾害对公路水运交通安全的影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反应迅速、信息畅通。
《通知》要求,要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信息,及时掌握雾情发生的时段、路段、水域范围,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提醒有关运输企业和个人合理安排营运和出行计划;要做好雾天水上现场监管工作,视雾情严重程度决定实行禁航、限航等交通管制措施,严禁船舶冒雾航行;要加大高速公路路面巡逻和管控力度,加强视频检视,密切监控路面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路面障碍,根据雾情科学合理地采取限速、限量和封闭措施;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GPS的监控,利用GPS系统向雾区附近的在网车辆发送警告信息,督促客运站场及时了解营运班线道路沿线的气象情况,视情况及时调整发班时间和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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