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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信息

  •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3日
  • 作者: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来源: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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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动态】

  ●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徐祖远副部长、刘功臣安全总监率督查组分赴天津、湖北、山东、江苏、湖南等5省市检查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出席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全国水运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李盛霖部长作重要讲话,徐祖远副部长作工作报告,部党组成员何建中、部总工徐光出席会议

  【工作部署】

  ●交通运输部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研究部署贯彻措施

  ●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视频交流会议

  ●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省际互查活动

  ●交通运输部出台规定加强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

  ●交通运输部召开“双基”建设经验交流座谈会

  ●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

  ●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督司举办交通运输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

  【地方动态】

  ●长江航务管理局强化175米蓄水现场监管工作

  ●重庆市交委加强雾季公路水运交通安全管理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五落实一推广”,加强在建工程一线工人安全管理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工信厅、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联合召开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山西省地方海事局进一步加强水运企业安全监管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四举措确保渡运安全

  【领导动态】

  10月中旬,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徐祖远副部长、刘功臣安全总监率督查组分赴天津、湖北、山东、江苏、湖南等5省市检查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督查了各地、各单位深入开展道路水路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桥梁、建设施工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以及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督查组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交通运输部有关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和其他部委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推广山西治超经验,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由李盛霖部长主持,李盛霖部长指出各地要切实抓好新形势下的治超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契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联防联治,规范行为、追究责任”的总体要求,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并取得实效。冯正霖副部长要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推进治超,一是切实加强路面联合执法,坚决遏止路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二是切实加强货运装载源头监管,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行驶;三是切实加强货运市场准入审核把关,坚决杜绝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四是切实加强高速公路入口动态称重管理,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五是切实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和人员监管,严格落实违法运输各项处罚规定;六是切实加强治超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治超执法行为。

  11月7日,全国水运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李盛霖部长作重要讲话,徐祖远副部长作工作报告,部党组成员何建中、部总工徐光出席会议。李盛霖部长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国水运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强调当前我国水运发展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交通运输的新要求以及水运自身发展需要来看,加快水运结构调整势在必行。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研究和谋划水运发展,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实现水运发展速度、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增强水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会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水运结构调整步伐,以“兴内河、优港口、强海运”为着力点,加快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提升水运发展的质量、效益、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水运安全绿色发展,为2020年总体实现水路交通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工作部署】

  10月31日,交通运输部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研究部署贯彻措施。会议由李盛霖部长主持,李盛霖部长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狠抓落实,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继续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做好冬季煤电油气等重点物资交通运输保障,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二是继续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不懈地做好道路运输、公路桥梁隧道、“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长途卧铺客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春运相关工作要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三是认真总结好今年工作,安排好明年工作。深入研究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对交通运输的影响,深化、细化“调结构、控规模、保重点、促稳定”的总体思路,为做好明年的工作创造条件。部党组副书记翁孟勇,部党组成员高宏峰、冯正霖、徐祖远、杨利民、何建中出席会议。部总工、安全总监、总规划师,部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近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视频交流会议。李盛霖部长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翁孟勇副部长主持,高宏峰副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徐祖远副部长出席会议。山东、山西、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海事局、中海集团作了交流发言。李盛霖部长强调,要坚持把保障安全作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李盛霖部长指出,当前道路客运违法行为特别是超载、超速、超员等问题依然存在,水上客运安全险情仍有发生,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令人担忧,城市公交自燃事故时有发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通过严谨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一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互查、抽查。从9月开始,在全国开展省际交通运输部门之间的互查活动。二要集中开展好卧铺客车隐患排查和车辆超限超载两个专项整治行动。三要加强对已发生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四要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9月份,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省际互查活动。此次安全隐患互查全国共组织了31个组,分别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级领导带队,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各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了整改、完善和提高的意见和建议。这次互查活动督促推动了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我部的工作部署,查找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同时也为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提供了平台。

  交通运输部出台规定加强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近年来,随着我国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水路运输量的持续增长,由于装卸和运输方面有关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船舶沉船事故时有发生,为加强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11月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公布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水发〔2011〕638号),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10月13日,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督司组织召开“双基”建设经验交流座谈会,会议由部安监司司长王金付主持,部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和长江航务管理局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交流了双基建设活动经验。会议对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

  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10月12日-25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1〕2257号)要求,交通运输部组织两个检查组分赴武汉、成都、重庆、南京、深圳、广州等6城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

  11月20日-23日,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督司在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了交通运输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来自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70名交通运输行业公路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地方动态】

  长江航务管理局强化175米蓄水现场监管工作。针对三峡175米试验性蓄水后,通航环境不断变化,为保证水上安全形势稳定,重庆海事局各海事处强化175米水位船舶监管。重点检查各船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船舶及船员证书等,并对辖区航行的各类船舶提出要求:一是高水位期间长江库区水体流动缓慢,基本无流动。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减弱,生活垃圾、油污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排放必须达标;二是高水位期间航道发生变化,形成许多浅滩、暗礁,船舶在航行停泊中要了解熟悉周围航道情况,防止船舶搁浅触礁发生险情或事故;三是高水位期间,原有的滑坡体受江水的浸泡更容易引起滑坡,同时也可能增加新的滑坡体和滑波水域。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时一定要收听和了解当地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通(警)告,掌握航经水域的滑坡体动态和发展情况以确保安全。

  重庆市交委加强雾季公路水运交通安全管理。为确保重庆市公路水运交通安全,重庆市交委发出通知,要求交通运输各有关单位成立雾季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雾害对公路水运交通安全的影响。海事机构对容易发生大雾的河段要进行重点监督,加大力度检查船载GPS、AIS终端设备的完好情况,视雾情严重程度决定实行禁航、限航等交通管制措施。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和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密切监控路面情况,根据雾情科学合理地采取限速、限量和封闭措施,并派出施救力量进入管控路段做好应急备勤工作,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救援,快速处置,快速撤除,坚决防止多车追尾和次生事故。客运站在影响客运车辆安全运行的大雾天气下,要及时调整发班时间和路线,车辆发班前,要重点加强驾驶员雾天行车的安全教育,使营运驾驶员掌握雾天驾驶的安全要求和应急避险措施。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五落实一推广”,加强在建工程一线工人安全管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在建项目及各级监管部门中认真推行“五落实一推广”,即:落实用工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作业工人的动态管理,建立劳动用工管理档案。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对一线工人的安全培训。 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危险告知程序。坚持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监督知识的宣贯工作。 落实生产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一线工人的劳动保护,改善一线工人的生产、生活环境。落实监督检查制度。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施工用人单位各司其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推广工地分区管理制度。根据施工场地布局和作业特点,划分红、黄、蓝、绿四种不同级别的安全管制区域,对一线工人进行正确引导和限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通过这一做法的推行,有效地提高了一线工人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

  11月4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工信厅、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联合召开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要认真对标定位,对照山西治超工作查找差距,全面改进和提升治超工作,确保实现全年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5%以下、力争达到3%以下的目标。决定11、12月在河北省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超限超载车辆重点整治行动,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工商、工信、质监、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货运源头、非法改装企业、非法改装车辆集中治理。新增公示一批重点货源监管单位,关闭一批非法货运装载源头,清理整顿一批货物拼装场,取缔一批非法改装企业,纠正一批非法改装车辆,吊销一批资格证、照。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总重超过55吨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在超限超载严重的市(县)交界地区和路段,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跨区域联合整治行动。加大治超环境整治力度,采取公安派驻、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的形式,采取强力措施打击“黑车托”、恶意堵塞交通、恶意闯关、暴力抗法等非法行为,重点惩处一批妨碍治超工作正常开展的违法典型并予以曝光,依法维护超限检测站治安秩序。

  山西省地方海事局进一步加强水运企业安全监管。近日,山西省地方海事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全省水运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十项具体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进一步督促水运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督促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四级责任制。四是进一步督促和监督水运企业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五是进一步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六是进一步督促水运企业强化日常安全检查,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和治理工作。七是进一步督促水运企业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八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海事机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提高水运企业安全监管能力。九是进一步严把水路运输市场安全准入关,不断提升水运管理能力。十是进一步加大对水运企业和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现场监管力度。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四举措确保渡运安全。近期,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在前期开展全市渡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采取四项监管措施,确保全市渡运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一是强化安全动态监管。加强各岗位的巡查考核,严格夜间抽查、每日巡查和月度考核等制度。二是强化安全检查监管。全市渡运领域累计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9次,综合安全大检查2次,发现各类问题34项,目前都已整改到位。三是强化隐患整改监管。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详细的隐患整改方案,加大措施落实,做到隐患整改限期清、整改措施清、整改结果清,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化职工培训监管。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及安排,认真落实职工培训“一人一档”制度,确保有备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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