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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病仍处于高发期防治形势比较严峻

        正在此间举行的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暨安全发展论坛上,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说,近年来我国职业危害病问题日益凸显,职业健康工作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

        杨元元说,自2000年以来,我国职业病报告病例总体呈上升趋势。按卫生部统计,2010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职业病例是2000年报告病例的1.3倍;其中尘肺病例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64.3%,是2000年报告病例的1.6倍。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我国职业病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呈现高发态势。

        近年来,贵州、甘肃、江西、辽宁、安徽等地发生多起尘肺病群发事件。“尘肺病等职业病一旦患病,很难治愈,严重威胁着劳动者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同时,职业病给这些患者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杨元元说,伴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也在不断出现。职业病危害广泛分布在矿山、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电子等多个行业。

        据杨元元介绍,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年对几个行业检测调研情况看,职业病危害超标现象非常普遍和严重,特别是石英砂加工企业和石棉矿山企业、金矿企业粉尘超标严重;木质家具企业也存在化学毒物严重超标的现象。

        杨元元说,《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修正案草案将进一步明确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此外,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首次将职业健康列入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领域之一。

        杨元元表示,下一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为主线,以完善监管法规标准、职业病危害治理为重点,以机构队伍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家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宣传培训、三同时管理、许可证管理、服务机构监管、职业危害申报、监督执法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减少职业病,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力争到2015年,全面完成规划规定的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下降等13项指标任务,使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2008年提高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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