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安全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安徽省4家企业生产的4种产品均因冲击吸收性能 (高温、低温、浸水)不达标而被列入“质量黑榜”。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安徽省质监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国家质检总局本次共在安徽、北京等14个省、直辖市抽查了98家企业生产的100种安全帽产品,检测了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电绝缘性能、阻燃性能等8个指标,抽查发现有1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安徽省被曝光的企业和产品分别是:天长市富实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2010-04生产的特殊型(耐低温)安全帽;旌德县黄山玻璃纤维厂2011-03生产的 “永安长城”牌普通型安全帽;合肥永安照明器材有限责任公司2010-07生产的特殊型(侧向刚性)安全帽;天长市久安防护用品有限公司2011-04生产的“久安”牌普通型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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