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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要求大力提升煤矿瓦斯防治整体水平

6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国办发26号文件精神专题视频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赵铁锤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王树鹤、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玉治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瓦斯防治又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瓦斯防治工作始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近年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进瓦斯防治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6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6号文件紧紧抓住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基础性、关键性问题,从责任落实、提高准入门槛、强化基础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加强监管监察5个方面,提出了20条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意见,每一条都对当前深化瓦斯防治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国办发26号文件确立了更高的目标、采取了更严格的措施、出台了更优惠的政策,为做好瓦斯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是指导“十二五”时期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遏制瓦斯灾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抓好26号文件的全面贯彻落实,必将把我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赵铁锤在会上强调,要深刻领会张德江副总理近期在山西、湖南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始终坚持将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作风,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正确把握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针对瓦斯防治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深入推进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大力提升瓦斯防治整体水平,有效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赵铁锤就做好下一步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提出了五方面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办发26号文件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要充分利用媒体、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对文件所明确的五方面、20条内容进行深入解读,确保文件精神深入企业、班组和岗位,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二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各地和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瓦斯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全面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三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重点,组织力量,开展检查督查。按国办发26号文件要求,该停产整顿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该提请关闭的矿井一律提请关闭。四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凡煤矿发生瓦斯超限,就要比照事故进行处理,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针对新时期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用足用好国家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支持和导向作用,大力提升煤矿瓦斯防治整体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全体人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总局有关在京直属单位负责人,有关中央企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各产煤省(区、市)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处室全体人员,各产煤省(区、市)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机关全体人员,已开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系统的产煤市(地)、县(区)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以及有关煤矿企业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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