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20家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62471.9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含财政部审核确认的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下同),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34347.85万元;安全监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3114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1200.6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1328.2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支出共计86139.3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3.0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297.22万元,其中2010年21135.1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4894.87万元。上述问题对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安全监管总局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制定了《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预算资金核算和资产管理,强化了内部控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和2010年,未经财政部批准,安全监管总局及部分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监局)调整预算或调剂使用预算资金6514.82万元。其中:安全监管总局本级4067.1万元,所属省煤监局2447.72万元。
2.2009年和2010年,安全监管总局及所属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3141.96万元。其中:安全监管总局本级无预算支出916.27万元、超预算支出273.89万元;所属黑龙江等6省煤监局超预算支出1366.16万元,内蒙古等3省煤监局无预算支出550.4万元;所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超预算支出35.24万元。
3.2010年,安全监管总局及所属河北等3省煤监局6510.60万元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和用途;陕西、吉林煤监局代部分所属单位编制预算1797.38万元。
4.2010年,山东煤监局将下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经营收支纳入预算,多编报预算2032.5万元;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编报预算外收支预算455万元,且未将课题经费结余33.71万元纳入单位年度预算。
5.2010年,陕西等4省煤监局未按行政编制内实有人数编报人员经费预算,多申领财政拨款168.17万元。
6.至2010年,所属矿山救援指挥中心1个项目未按投资计划实施,1692万元资金闲置超过5年;所属湖南等7省煤监局有4个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3个项目建设超期未完成,3个项目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或处于闲置状态,财政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
7.2009年至2010年,内蒙古等12省煤监局违规发放津补贴654.08万元,其中新设项目发放332.44万元,超标准发放272.23万元,发放购物卡或实物49.41万元。
8.2010年,辽宁、吉林煤监局虚列项目支出297万元,资金转入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挂账。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6省煤监局和3家所属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等问题,其中:6省煤监局下属单位违规收费5519.63万元;所属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和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违规收费736.63万元。此外,6省煤监局还有1590.31万元租金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2010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将财政补助收入作为基数多提取修购基金50万元,造成多计支出50万元。
3.13省煤监局和3家所属单位共计19741.22万元收入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其中:
(1)山西等9省煤监局及所属单位隐瞒并截留收入18493.52万元,吉林等4省煤监局及所属单位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214.38万元,均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将房租和资格认证收入315.81万元存放在所属单位核算;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未将会议费结余15.03万元纳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支出14.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过节费和购买电脑等。
(3)2008年11月至2010年12月,中国煤矿文工团艺术学校在未取得法人资格、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收取学费578.85万元、代收伙食费等68.14万元,存放在以个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和定期存单中。
(4)2009年至2010年8月,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将收费收入55.49万元放在所属单位核算。
4.17省煤监局2002年机构改革上划资产至今未理顺。其中:贵州等9省煤监局5927.08万元上划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宁夏等11省煤监局52751.25平方米的土地和建筑物以及12249.94万元的资产产权不清;陕西等6省煤监局26735.07平方米土地和建筑物以及3367.62万元资产被其他单位无偿长期占用或闲置。
5.5省煤监局下属经济实体管理不够严格,其中:内蒙古等2省煤监局下属经济实体利用煤监局职权开展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山西等4省煤监局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经济实体资产处置不规范;四川等2省煤监局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对外投资2220万元。
6.8省煤监局及下属单位违规购建办公楼及业务用房,其中:重庆、云南煤监局在已有办公楼面积超标、闲置出租的情况下,仍新购建办公用房;四川等6省煤监局及下属单位的基建项目存在未经批准建设、建设规模超概算等问题。
7.14省煤监局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其中:内蒙古等8省煤监局无偿占用被监管对象和其他单位车辆35辆;山西等8省煤监局超编、超标准购置车辆123辆;辽宁等4省煤监局存在公车账实不符、违规处置等问题,涉及车辆31辆。
8.2010年,所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未经财政部批准,将20000万元资金委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2009年9月以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先后违规投资3个信托产品,涉及金额1300万元。此外,2009年5月,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违规抽走举办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开办资金3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确需调整的应事先报财政部批准;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相关费用;对未细化预算、代编预算问题,要求今后应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对所属2家单位未按规定范围编报预算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今后认真按照规定编报预算,保证预算的准确性;对所属4家单位多申领财政拨款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今后按照实有人数编报人员经费预算,严格控制支出;对部分建设项目财政资金闲置或未发挥应有效益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所属12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今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属2家单位虚列支出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部分所属单位违规收费和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将出租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并组织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进行清退;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多提修购基金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中心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部分所属单位收入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资金并纳入单位法定账簿统一核算管理;对所属单位上划资产至今未理顺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清产核资、理顺资产产权关系、将账外资产纳入账内核算、尽快收回被无偿占用的资产或采取市场化运作实行有偿使用;对下属经济实体管理不够严格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和规范、进一步核查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所属8家单位违规购建办公楼及业务用房问题,要求对各省级煤监局及其所属单位办公和业务用房等基建项目进行清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所属14家单位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公车的管理和使用;对所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及下属培训中心违规进行风险投资问题,要求向财政部报告并按照规定处理;对所属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违规抽走开办资金问题,要求归还开办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安全监管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杜绝虚列支出和公款私存的行为;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理顺上划资产关系,规范经济实体经营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关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目前,河北煤监局已撤销了账外账户,其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信息调度中心已将收取的房屋租金等上交局机关,并核实了车辆账实不符等情况,补办了相关手续;辽宁煤监局已将借用的吉普车归还原单位;黑龙江煤监局所属国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收取的房租收入38.2万元上交局机关;河南煤监局已将收缴的违纪资金185.96万元上缴局机关;重庆煤监局已停止发放职工目标奖等津补贴;宁夏煤监局已停止发放效能目标考核奖等津补贴,单位公积金已调整按国家相关标准提取;内蒙古煤监局已将公车收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已将房租收入等纳入单位账簿统一登记、核算;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等单位已停止相关违规收费并积极落实工作经费来源,有关收入已纳入单位账簿统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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