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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市安全生产“4D工程”解读

安全生产“4D工程”是山东省滕州市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实施安全生产“4D工程”的初衷,是对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全方位管理、落实全过程责任、进行全时段监控、实施全天候跟踪。因“4D工程”涉及镇街、部门、办事处、企业和村居,为帮助大家全面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4D工程”的内涵和运行模式,特作如下解读。

一、安全生产“4D工程”的提出

  近几年来,滕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抓好责任落实、四项建设、市场准入、打非治违、宣教培训、专项整治、应急管理等基础基层工作。在机构建设上,2006年以来,滕州市先后建立了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37个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在676家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了安全科,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1232个村居设立了1244名村居安全监督员,全面建立了市、镇街(部门)、村居、企业四级监管网络。在责任制建设上,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镇街及政府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自的监管职责。各级领导干部也明确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在制度建设上,先后建立了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制度、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安全约谈制度、停产复工企业三项制度、三规范两办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但同时零星事故,特别是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事故仍时有发生。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安全隐患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信息无法在第一时间发现、打击和治理,存在着监管漏洞和信息盲点。为解决这一问题,滕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一直围绕如何发挥现有监管网络作用进行探索研究,去年市领导就提出了安全生产“4D工程”建设的构想,安监局组织班子进行调查研究,几易其稿,多方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今年年初《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滕政发〔2011〕1号)确立了实施安全生产“4D工程”的工作思路,然后形成了《关于实施安全生产“4D工程”建设的意见》(滕政发〔2011〕14号),根据《意见》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快“4D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滕安发〔2011〕6号)文件,全面启动了安全生产“4D工程”建设工作。

“4D工程”从“谁去排查信息,排查哪些信息,发现问题向谁报告,收到信息如何处理、谁去处理,失职、渎职如何处理”等问题入手,借助已有的市、镇、村居及企业监管网络,建立了市、镇、办事处、企业四级平台和村居信息网点,构筑起市、镇街(部门)、办事处、村居、企业五级安全信息网络,规范信息的收集、疏理、办理,严格源头管控,及时消除监管缝隙和责任死角。建成了实行全方位管理、落实全过程责任、进行全时段监控、实施全天候跟踪,精准定位、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二、什么是安全生产“4D工程”

  安全生产“4D工程”是在原有安全生产监管点、线、面三维(3D)体系基础上,通过人的活化核心作用,强化信息收集传递,以此实现不同单位、层面的信息共享,交叉互动,实现有效的动态监管。

  点:是安全生产责任节点,即承担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责任主体的企业、承担监管责任的镇街、部门、办事处、村(居)等相对独立的责任单位。

  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线,即依据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形成的,由市直部门级、镇街级、办事处级、村(居)级和企业级构成的纵向的工作线。

  面:是安全生产管理或监督管理的工作范围,即由21个镇街行政区域划分的平面网格化的责任区域;由镇街下属办事处负责监督的平面网格化的责任区域;由各村(居)负责监督的平面网格化的责任区域;由企业负责的、自主管理的责任区域。

  人:是安全生产的核心要素。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制度的执行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效果,都是由处在点、线、面构成的立体三维框架结点上的人的作用的发挥决定的。

  三、“4D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4D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四平台一网点(即:市级安全信息平台、镇街部门安全信息平台、办事处安全信息平台、企业安全信息平台、村居安全信息网点)”,明确各级安全信息员的管理责任,规范安全信息办理程序,进一步强化对新产生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含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管控,消除监管空隙和责任死角。

  (一)建立安全信息员队伍。各镇街、各部门、办事处、规模以上企业、村(居)都要明确1名专兼职安全信息员。各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确保把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文化程度高、熟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信息化技术的同志,选拔到安全信息员岗位。

  (二)建设四平台一网点。各镇街、部门、办事处、规模以上企业都要设立专用或兼用的安全信息化办公室,配备微机和上网设施,各村(居)都要设立安全信息网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居)也可以建立村(居)安全信息平台)。

  (三)明确安全信息员职责。安全信息员是各单位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的收集人、上传人、接收人和本级信息处理情况的监督人,具体负责将本单位日常工作中积累、排查发现的相关安全生产动态信息,按照要求及时处理或上报相关动态安全信息。要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日报告、零报告、销号制度,不准迟报、错报、漏管、瞒报。

  (四)规范信息处理程序。按照“镇街部门要签批、执法部门下指令、责任单位抓落实、信息部门搞汇报”的原则,对本单位管辖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随时报知单位有关领导,按批示意见办理,转交有关单位(人员)落实;对本单位管辖职责范围之外的事项,逐级及时汇制信息报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时限,上报安全信息报表和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四、 “4D工程”运行模式

  安全生产“4D工程”简而言之,就是各平台和网点单位每日将收集到的信息汇总至安全信息员,属于管辖范围的事项,由各单位自行处理,属于管辖范围外的事项在网上进行填报,由上级进行协调处理,落实监管责任。主要涉及三种情况:

  (一)有关安全事项的收集和上报:

  1、各级信息员发现的新产生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含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安全隐患或接到新产生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含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安全隐患举报后,使用电脑,登陆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信息平台,录入安全事项有关信息报表。

  2、收集录入的信息,属本单位管辖职责范围内的,随时报知单位有关领导,按批示意见办理,形成督办指令,转交有关单位(人员)限时办理,并跟踪督办。待办理完毕后,填写安全督办事项处理结果报表,及时进行销号,从网上提交给上级网点备案;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职责范围之内的事项,填写信息报表,通过电话或网络方式上报上级平台。

  3、信息收集范围

  摸底阶段:对所有已存在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登记建档,到上级平台备案。

  运行阶段:重点收集新产生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不论合法与非法。例如: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新发现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新发现的炼油点、加油、加气点,新发生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新建住房、新建企业、新建厂房等建筑施工行为,新增加的“三合一”、“九小场所”等情况,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发现的安全隐患等等。

  村居:重点收集以下动态安全信息:本村(居)范围内村(居)民新增自建房屋或公建项目情况;新增网吧、幼儿园、旅馆、商店、超市、浴池、理发店、饭店、诊所、维修部、歌厅、老年活动中心、敬老院等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辖区内存在的无证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生产生活过程中排查发现的可能对居民安全造成影响的相关安全隐患和问题;辖区内新建企业或企业存在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相关安全隐患等。

  企业: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4D工程”和企业安全信息化工作。(一)负责企业安全信息化数据更新工作。要严格按照日报、周报、半月报的要求,通过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预警救援指挥平台,及时进行动态数据更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变更,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变化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应急演练、职业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二)安全信息收集。要及时收集以下动态安全信息:本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变化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企业周边发生的可能影响企业安全方面的问题等。

  办事处:负责及时收集以下动态安全信息:辖区内村(居)民新增自建房屋或公建项目情况;新增网吧、幼儿园、旅馆、商店、超市、浴池、理发店、饭店、诊所、维修部、歌厅、老年活动中心、敬老院等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辖区内存在的无证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生产生活过程中排查发现的可能对居民安全造成影响的相关安全隐患和问题;辖区内新建企业或企业存在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相关安全隐患等。

  镇街:辖区内新开工的公建建设项目情况;新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新增加的“九小场所”基本情况;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变动情况;辖区内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辖区内新出现的无证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辖区办事处和管辖范围内企业上报的各类动态安全信息;居民生产生活中发现的可能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影响的相关安全隐患和问题等。

  部门:管辖范围内新增的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新近立项、审查、备案的工业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管辖范围内新增加的“九小场所”的基本情况;新报建的、新招标的、新开工的各类建设工程;新确定的拆迁项目或工程;管辖范围内出现的无证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管辖范围内企业上报的各类动态安全信息;生产生活过程中排查发现的可能对居民安全造成影响的相关安全隐患和问题等。

  指挥中心:负责对前一个工作日接收的动态安全信息进行登记、整理、反馈、上报、建档。

  (二)接到相关信息的处理:

  1、接收到的相关安全信息,属于在本单位管辖职责范围内的,随时报知单位有关领导,按领导批示意见,下达督办指令,转交有关单位(人员)限时办理,并跟踪督办。待办理完毕后,填写安全督办事项处理结果报表,及时进行销号,从网上提交给上级网点备案;

  2、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职责范围之内的事项,要填写信息报表,通过电话或网络方式上报上级平台。

  (三)安全事项督办指令的办理:

  接到上级有关安全事项督办指令后,安全信息员应及时将督办指令报知单位有关领导,按领导批示意见,下达督办指令,转交有关单位(人员)限时办理,待办理完毕后,填写安全督办事项处理结果报表,及时进行销号,从网上提交给上级网点备案;如上级下达的督办指令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职责范围之内的事项,要及时通过电话或网络方式,与上级平台沟通。

  各级平台和网点,都要于每月月底前将纸质信息材料盖章后送至上级平台予以备案。

  五、后续的安全管理措施  

  发现问题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对排查发现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含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以下措施加以规范或取缔:

  (一)对调查摸底阶段发现的原有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制定标准化创建工作方案(个体工商户要按“九小场所”安全标准创建),扎实推进,1年内限期达标。

  (二)正常运行阶段新发现的生产经营行为:

  1、对新发现的证照齐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督促他们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1年内必须通过安全标准化(个体工商户按“九小场所”安全标准)验收;

  2、对新发现未办理生产经营手续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立即停产整顿,限期办理相关生产经营手续,实现合法生产经营;取得合法生产经营手续之日起1年内必须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

  3、不具备办证条件或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予以严厉打击或取缔。

  六、“4D工程”相关工作制度

  (一)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要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不准迟报、漏报、误报、谎报、瞒报。坚持安全信息“日报告”制度。各级安全信息员要于每日下午规定的时间前,将当日排查发现的安全信息或相关安全事项督办情况上报至上级平台。当日没有需要上报的相关安全信息的,要执行安全信息“零报告”制度,就是从上一次上报报表到本次上报报表之间的24小时内,即使没有出现新情况,也要将报表填上“无”上报上级平台。

  村居安全信息网点由于工作条件限制,可以通过电话每日将情况报告至办事处,其他平台均通过网上填报。

  (二)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信息员负责及时核实“4D工程”督办指令中反映的信息情况,核实属实后,严格按照指令要求的时限,及时跟踪督办指令的办理情况,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负责人和监督管理负责人,以及相关安全管理措施,限时办结。

  督办指令办理完毕,责任单位要上报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专题报告,并附专家鉴定意见或现场照片等相关要件后,及时予以销号、结案。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一级平台要做到一镇街一档、一部门一档,镇街二级平台要做到一办事处一档、一村一档、一企一档,部门二级平台要做到一企一档,办事处三级平台要做到一村一档、一企一档,村居安全信息网点要做到一企一档、一店一铺一档,规模以上企业四级平台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或“三规范两办法”要求,建立安全档案。

  督办事项的档案处理。如果督办事项在职责范围内,需要有相关安全信息报表、督办指令(或本单位领导批示)和处理结果;如果在职权范围之外,需要有事件信息报表和事件移送单;如果上级下达督办指令,需要有事件信息报表、督办指令(或本单位领导批示)和处理结果。

  督办指令接收单位在督办事项完成后,需将督办指令、处理结果书的原件报至下达督办指令的平台存档备查。

  (四)通报制度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镇街部门、办事处、企业、村居安全生产“4D工程”工作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安全生产“4D工程”责任划分不细化,留有安全管理死角、盲点或出现安全管理空白区域的;

  2、安全生产“4D工程”责任人工作不落实的;

  3、不按时上报相关安全信息的;

  4、无正当理由,没有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有关安全督办事项的;

  5、安全生产“4D工程”内容发生变化,不调整安全管理相关事项,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的;

  6、经过抽查,发现报送的信息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

  7、对牵头部门要求给予协助配合而推诿或不予协助配合的;

  8、部门监管责任或企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规程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或落实不到位的。

  (五)责任追究制度

  1、凡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安全隐患的,将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2、凡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已发现且已上报了信息但未进行处理的,将根据工作流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3、凡每月内无故出现2次以上(含2次)漏报或未按时上报安全信息的,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给予通报批评;凡一年内(12个月内)累计2次通报的,市安委会将给予警告。对瞒报和不予处理“4D工程”信息的渎职行为将由市纪委责任追究办公室进行问责。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逐级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及到职能交叉问题,以“属地管理”原则为主逐级追究责任。

  (六)工作例会制度

  各镇街部门要每季度召开一次“4D工程”建设工作例会,办事处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村居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通报“4D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七、“4D工程”建设应着重把握的几个关键环节

  (一)细化方案保进度。会后,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4D工程”建设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范围,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时限,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运行效果。

  (二)加大投入保平台。安全生产“4D工程”建设依托于网络运行。各镇街、部门、各单位要突出解决电脑和网络的设施缺乏问题,加大安全投入,配备基本的工作条件。六月底前达不到安全生产“4D工程”建设验收条件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精选人员保稳定。各镇街、部门上报的安全生产“4D工程”信息员是一线信息采集人员,需要挑选责任心强、熟悉安全生产工作和微机操作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要保持人员的稳定性,不可随意调换信息员,同时要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最大程度地提供便利,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四)倾注精力保运转。安全生产“4D工程”是项长期的工作,并需要在日后的具体操作和运行中进行完善和改进。大家都很忙,工作头绪较多,鉴于目前“4D工程”刚刚起步,希望大家对“4D工程”给予更大的关注、投入较多的精力,及时将执法监察、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规定时限逐级如实报告,并对各类安全信息进行督办处理。

  (五)动态考核保长效。市安委会办公室将“4D工程”纳入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内容,对在限期内完成建设任务的,按办事处为单位给所属镇街加分,限期完不成任务的给所属镇街扣分;凡通过考核验收后因漏报或未按时上报安全信息被市安委会警告的,将给予相关镇街部门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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