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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做好年度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在归并过渡期内开展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的函》(人社部函〔2010〕135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组织开展2011年度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相关工作。安监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有关工作发出通知。具体如下:

鉴定时间定于2011年6月19日,鉴定对象为2010年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未安排(参加)鉴定的人员,鉴定点安排在北京等10个城市。

请鉴定点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加强对鉴定考务工作的监督检查,鉴定考试期间选派人员进行巡视。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要认真做好鉴定具体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严守保密规定,确保鉴定工作有序进行。鉴定点鉴定考务承担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通报考务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凡参与鉴定考务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鉴定相关的辅导培训。鉴定辅导培训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名义组织鉴定辅导培训。

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不再参加理论知识科目的鉴定,该科目鉴定成绩由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3个科目的成绩综合折算。

2011年上半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点安排

1. 北京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 廊坊市(燕郊):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华北科技学院)

3. 大连市: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职业培训学校

4. 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5. 南京市:南京工业大学

6. 福州市:福州市现代安科职业培训中心

7. 济南市:山东技师学院

8. 郑州市:河南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9. 昆明市:云南巨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职业技能培训站

10. 乌鲁木齐市:新疆欣荣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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