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人才中长期
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安监总培训〔201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现将《安全生产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人才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才规划》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实施《人才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和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安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安全发展,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单位和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人才作为推动安全发展的第一资源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人才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宣传《人才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的整体合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人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人才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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