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0年,安监总局委托国家安全生产宜春、醴陵和浏阳三个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抽检了9个省(区),共检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80家、批发企业266家,查出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1家,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44家。
全国共有21个省(区、市)组织开展了药物抽检工作。省局药物抽检共检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907家、批发企业1033家,查出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2家,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12家。
通报指出了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营环节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问题依然突出;烟花爆竹流向登记、产品标识和购销合同不健全,经营行为不规范;一些地区对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重视程度减弱,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和总结药物抽检工作;个别地区仍存在将执法收缴的烟花爆竹存放在批发企业仓库、与其经营产品混存的问题;个别地区安全监管不到位,放任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企业违法生产。
针对本次抽检情况,国家安监总局提出如下要求:认真核实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来源;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依法规范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间的购销行为;规范执法收缴的烟花爆竹处置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药物抽检工作。
各省局要按照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年度抽检比例,继续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总局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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