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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2011年1月14日,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召开了2011年全省公安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回顾了2010年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部署了2011年工作任务,对2010年度基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省公安厅副厅长赵亚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冷俐在会上作了题为《保持强劲势头,高标准推动新发展;全力维护稳定,高质量创造新业绩》的工作报告,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委员葛相君做了总结讲话。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成员,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各系统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消防部门负责人,2010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地、县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各公安消防支队、大队全体官兵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2010年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队狠抓部队正规化建设、强力推进“三项建设”、构筑“防火墙”工程、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工作和公安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工作成绩斐然,保持了全省火灾形势和部队管理形势“两个稳定”,各项工作和部队形象深受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共有5个单位受到记功或嘉奖,207名同志被记功表彰,伊春支队当选“感动龙江”年度群体,牡丹江支队张兴喜同志荣获“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称号。牡丹江、齐齐哈尔、绥化支队在全省政工比武竞赛中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哈尔滨支队被市政府授予“改善发展环境、优化服务水平优秀公务员集体”,齐齐哈尔支队被市政府授予“红旗窗口”称号,牡丹江支队被市政府评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先进集体,绥化支队被黑龙江日报评为“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典型单位”,鹤岗支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功单位。孟建柱、刘金国、吉炳轩、黄建盛、孙永波等领导同志先后26次做出重要批示,对我省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给予高度评价、提出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及全国、全省政法和公安厅局长工作会议、公安部消防局2011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确定2011年全省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和部队安全事故、案件,保持火灾形势和部队管理形势“两个稳定”,采取“重点突破,全面达标,创先争优”措施,努力实现全省消防工作、队伍建设的大发展、大进步。基本目标任务是:全面完成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方案规定的任务,扎实完成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年度任务指标,全面推进“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使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党组织建设、班子和队伍建设,正规化建设、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法制化、社会化和标准化建设等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为完成上述目标,会议明确了2011年全省消防工作要实现“四个突破”、“一个新发展”:一是在构筑“防火墙”工程、打造铁军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力争走在全国前列。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要“由点到面”突破。尤其要狠抓“四个能力”建设,强化落实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范和处置能力。推进打造铁军工作要“由完成任务向高标准”突破。在继续抓好攻坚组和专业队及装备建设的同时,明确体能技能、战斗力、作战指挥体系、实战保障能力的标准,培育消防战斗精神,使部队整体的攻坚打赢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推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要“由量向质”突破。深入推广“黑河经验”、“北安模式”,推动县级政府100%完成应急救援队伍挂牌任务。年内,各市地全部完成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建设,使应急救援队器材装备配备全部达标,通信指挥、装备配备、物资、技术保障基本满足实战需要。以大庆专业消防队伍为依托,成立公安消防部队石油化工火灾事故处置基地并建立联动机制。二是在信息化建设、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上实现新突破。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推动管理和实战水平提高,以主战车配备为主线优化装备结构,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为抓手推动可持续发展。三是实施“全民消防”战略,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上实现新突破。把消防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工程”,深入贯彻“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大力开展“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全省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工程和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开展50万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大培训”,使消防宣传工作走进所有区域、所有领域和所有人群,努力实现“人人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人人了解火灾的危害、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的目标。四是在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多种形式力量建设和消防技术服务上实现新突破。在消防安全管理模式上进行积极探索,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星级管理”的推广,普遍建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探索制定 “四个能力”建设方面的地方规定,加强“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和“十大重点产业”建设的消防监督和技术服务,推广应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在多种形式力量建设上进行有益尝试,大力发展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文员、消防保安员、消防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完善消防文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公安、专职、义务、志愿消防力量的协同作战机制,确保各类灾害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在消防技术服务上进行创新实践,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规范管理,推动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和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检测,开展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五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上实现新发展。全面落实网上执法,完善执法制度,严密执法程序,从源头上杜绝执法随意性和乱作为,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执法。

  省公安厅赵亚光副厅长在讲话中首先对2010年全省公安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要科学谋划、拼搏进取,努力实现2011年公安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发展、大进步。一是坚持政治建警,在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上实现大发展、大进步。要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实行坚强有力的集体领导。要提高队伍建设质量,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廉政作风和生活作风。要深入开展“大教育大培训”,强化官兵能力素质建设,适应消防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二是坚持依法治火,在社会管理创新和消防工作社会化上实现大发展、大进步。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推动政府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进一步督促社会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真正使各单位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三是坚持预防为主,在构筑“防火墙”工程和整治火灾隐患上实现大发展、大进步。要将构筑“防火墙”工程引向深入,实现由点到面的突破,全面达标落实。要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整治不到位不放过。四是坚持高标准,在打造消防铁军和应急救援水平上实现大发展、大进步。要加强特殊火灾和大型灾害事故处置技战术研究,增强队伍整体作战效能。要继续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已经挂牌的,要在装备、机制、保障等方面全方位推进,尚未建队的要抓紧组建。五是坚持推进“三项”建设,在消防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上实现大发展、大进步。在消防信息化建设上,各类软、硬件要实用,在日常工作中和处置突发事件时要管用、会用。要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和规范,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执法行为程序严谨,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公平,执法到位。要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要采取得力措施处理信访积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树立消防队伍的良好形象。六是坚持确保“两个”稳定大局,在遏制重特大火灾、防控严重事故、案件上实现大发展、大进步。要按照孟建柱部长指示和刘金国副部长、孙永波副省长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要做到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管好人、管好事,坚决预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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