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颁布煤矿六大系统安全建设的规定后,安监总局在上午的会议上强调,我国所有煤矿在三年内必须完成井下避险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到2013年底,任何煤矿只要有一项检测未完成六大系统中任意一项,将被吊销安全生产执照,停止生产。
在安监总局的规划内,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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