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宣贯和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
11月9日下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宣贯和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局党组成员兼总局总工程师黄毅主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三季度视频会议精神,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扎实推进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六大系统”建设任务的落实,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非煤矿山较大事故上升势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王德学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国务院于
王德学要求,为有效防范非煤矿山较大事故上升势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要把国务院《通知》、安委办《实施意见》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落实到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要抓住当前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有利时机,围绕《实施意见》提出的新举措,结合本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研究制定一些地方性的配套规章和制度。二是以“打非”专项行动为重点,全面推动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和事故查处工作。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依法重点打击和严惩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和经营行为;要强化领导责任,厉行“打非”工作责任追究;要抓紧完成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工作,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严厉追究事故企业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以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中央企业、重点企业和大型企业要先行一步,发挥表率示范作用,选树典型,全面推进。
王德学强调,根据冬春季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特点,当前要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要做好以防寒、防冻、防火灾、防中毒窒息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工作;三要认真做好节假日停产期间和复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四要严禁违规违章突击生产;五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六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七要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京有关中央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部分市、县级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属地的部分非煤矿山企业负责同志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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